、申请者个人材料整理规范
1、原件
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博士提供学位证书,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)、普通话等级证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、各种档案材料(如学籍表)等。
2、表格填写要求
(1)《申请表》、《品德表》、《体检表》必须使用水笔填写,不得涂改。
表格无效的几种情况:
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;
②有涂改痕迹的;
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;
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;
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,个人随意填写的。
(2)《申请表》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、准确、规范。
①《申请表》封面“户籍所在地”应当按照《申请表》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。
②《申请表》中“申请任教学科”必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,并与电子信息数据一致,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。
3、材料整理要求
个人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书及档案材料的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、缩印。
《体检表》内所附各类单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。
二、单位统一提交材料整理规范
1、花名册按照“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”和“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”分别整理,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集中排列。
2、个人材料分别装袋,按照花名册顺序排放。